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收到一张金额为7605元的成本发票普票,但是没有对公转账,也没有合同,要怎么做才没有风险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要适用公对公转账付款。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不采用公对公转账付款方式付款的话,就无法达到税局的“三流一致”的要求,有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会产生严重的涉税风险。
2、开具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需要使用公对公转账付款。大金额的经济业务若通过现金方式付款,同样会令人怀疑其真实性。
3、开具小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采用公对公转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