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我公司计划委托上海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付一名外地高管的社保和公积金,对方公司按代缴的社保和公积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服务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代收代付,税率为6%,服务费另收并开具发票,请教老师:
1、对方公司开的代收代付发票符合要求吗?我的第一判断,代收代付不需要缴税,所以也不需要开具发票;
2、我公司收到这样的发票怎么做账?入“管理费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对方公司开的代收代付发票符合要求。
收到发票下到“管理费用”里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