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由国内的企业和香港一家公司投资,香港占25%,现在想将利润转增资本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外商也需要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贵公司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用这部分收益转增股本也应当是免税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