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年终奖金单独计算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按照现行个税法规的有关规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个人也可以选择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就是说,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止。
按照通知,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