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进项税与销项税年底累计金额是否需要做结转凭证

2022-01-22 22:24:44
提出如下问题:
关于企业每年年底的累计进项税额与销项税及转出未交增值税等科目,年底是否需要做结转凭证,将各个科目结转为零。如不结转为零,累计余额到下一年,这些科目的累计余额数是不是会越来越大,按会计要求,是需要结转为零了,还是不结转,一直累计下去?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可以在年末关账前,在“三级科目”内相互冲抵结转,其最终结果不影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