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存续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A公司是设备制造企业,分立协议规定,A公司分立时将已售设备计提的售后包维护费预计负债及可能超出已计提部分的该费用剥离给B公司,B公司是一个企业管理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旋转售后维护由A公司负责实施完成,B公司只是负债监督并将实际发生的维护费支付给A公司。请问:A公司跟B公司按实际发生维护费金额进行结算时,A公司只开收据给B公司而不开发票吗?A公司跟B公司挂往来而不确认收入不计算增值税,B公司付款时直接冲减剥离过来的预计负债,超过预计负债部分记入损益,请问这样处理合符税法规定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这样操作不符合税法规定,上述业务应按实际业务对收入和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不能将收入冲减预计负责,这样处理存在涉税风险。以上回复贵公司中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