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如果厂房以评估报告原值入帐账面可以不计提折旧吗?按道理会计账面有房产就要有折旧 但是税法上不认可 不可税前扣除。每个月账面计提 汇算清缴要调出一大笔金额 我就是请教每月不计提会产生税务风险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规定,无法取得固定资产购置时的正规发票等真实凭据,可以评估入账,并可以按照评估入账的价值计提折旧,但是在税务处理上不能在税前(所得税)扣除。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77号)规定: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
评估报告原值入帐账面可以计提折旧是会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