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商业地产(经营商场类),我们商场有2幢楼(A幢和B幢),正常情况下每季度会缴纳从租房产税和原值房产税,但是在2016年的时候,我们A幢楼进行升级改造,停业装修大约9个月的时间,当时A幢由于没有租金收入(由于改造而停业),所以按照原值房产税缴纳了,可是后来我们查到了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中第24条:关于房屋大修停用期间,可否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想咨询一下老师,我们现在去申请退税的话是不是已经过了税法的追溯期?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追溯调整期为5年,如果是16年发生的,到22年已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