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增值税简易计税填报

2022-04-01 21:35:52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下,出售己使用固定资时增值税3%减按2%申报时,申报表上如何填写?还是要先备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减按2%的报表填写参考:不需要备案。

  1、按照开票或未开票应将销售额与3%的税款填写至附表一第11行对应的栏次,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即固定资产处理价格)÷(1+3%);

  2、增值税主表23栏填写1%的减征额;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减税项目的第2列和第4列填写减免的1%的税额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