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外购烟酒个人消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法规文件分别是什么?

2022-04-14 05:39:33
提出如下问题:
外贸企业外购烟酒个人消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法规文件分别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外购烟酒用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不完全一样。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购烟酒用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二)规定,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外购烟酒用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但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企业所得税则需要按购入时的价格作视同销售处理,汇算清缴时,调增视同销售收入,调增视同销售成本。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