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新印花税法第五条中明确了: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
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我公司日后答订的所有合同,需要
分别注明不含税金额,增值税税额,合同总金额。合同执行过程中,
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根据国家调整后的
税率计算,即增值税=不含税价款*调整后增值税率。以下举例合同不
含税金额对印花税的影响: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113万
元,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款,则合同计税依据为113万元,需要缴纳
印花税 113万*0.0003=339 元。↓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113万
元,并注明不含税金额100万元,13%增值税13万元,则合同计税依
据为100万元。需要缴纳印花税100万*0.0003=300元。
以上说法是否必须在合同中区分不含税与税金金额?否则按合同总额交印花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的理解是正确的,要分别列明,否则按合同总额计算。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