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以1500万收购B公司持有的C公司股权,C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000万,净资产总额1000万,A公司针对C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1500万,此时C公司资产计税基础是1000万,A公司持有的C公司股权计税基础是1500万。然后A公司将C公司吸收合并,C公司注销,此时A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已抵消,合并的C公司资产也根据评估报告调整为1500万,请问A公司吸收合并的C公司资产计税基础是否可变更为1500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如果您公司吸收合并按1500万计税基础确认,且C公司注销前也按1500万清算,计算缴纳了相关税费,那么您公司的计税基础可以按1500万。 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