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持有参股公司A的股份33.5%,股东B持股34.5%,另有股东C持有32%。现股东B退出,我公司收购股东B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按约定,按股东B的持股比例,将所占公司A所有者权益部分:资本1000万元,盈余公司2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由我公司支付给股东B 1700万元,请问老师,这样支付对吗?我公司账务如何处理?交多少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股权收购的价格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按1700万收购是可以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贷:银行存款。
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都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转让时企业是亏损的或者以原价转让,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如果转让时企业是盈利的,就必须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