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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研发相关事项

2022-05-09 16:27:23
提出如下问题:
1.集中研发分割费用时是否是不用开票,只要未税金额挂往来帐。

2.如果是子公司也存在部分母公司的研发费用的话,是否要先开票到事业部再分割。

3.在2的基础上,是否两边都需要研发项目立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根据财税2015 119号规定,集团共同研发发生的费用,可以采用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2.采用分摊方法的,可以由集团企业或立项一方统一取得发票。

3.对于集团成员企业共同受益,共同研发的项目,可以一并立项。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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