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三十二项第6点“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广告服务\\\\\\\",如在广西设立广告公司是不是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的规定,今后10年国家将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并对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的有关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因此,为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支持鼓励类产业企业的发展,经研究,广西地税此次就享受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
是否适用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