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2022-05-24 18:43:2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计划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有些具体条款还需向您请教!2021年40号公告中,对“可申请退税额”计算时需要扣除的当期进项税额的描述为“ -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有具体的解释吗?哪些属于“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哪些不属于“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属于“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如果留抵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是指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可即征即退项目的购进发票的进项税额。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