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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给全资子公司借款利息

2022-06-11 08:33:50
提出如下问题:
母公司将自有资金无偿给全资子公司借款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据的法条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一、增值税

1.企业集团内单位(包含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无偿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自2018年9月1日起,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申请《企业集团登记证》.母公司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信息.即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成免性质代码为1083917

政策依据:

1《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子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主[2018)139号)

二、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司接导数国家的体税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另内税整.即母子公司之间若税负相同,无偿借货不需要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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