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专家咨询费有什么具体规定么?需要有什么备查材料做支撑么?如合同、发票等。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的规定,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
自2016年营改增的不断转型,目前专家评审费按规定是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了,
开具发票之前,要取得对方单位的开票信息,如:单位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以及账号.
还要取得对方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还没有三证合一的还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最后还要提供评标专家的人员到会签到表等相关材料,财务部审核了它的真是性后即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货单位信息就按照对方单位提供的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就写专家评审费,销货单位信息就填开票单位的信息,税率看评审内容来定,所有信息填好后记得要盖上发票专用章.
发票的开具要求
(一)设定\"行业类别\"的打印内容.\"行业类别\"打印内容,原则上按照现行营业税二级税目设定.属于代开发票的,还需在前面加打印\"税务机关代开\"、\"自助终端代开\"、\"代征单位代开\"等内容,如\"税务机关代开-代理业\".打印内容详见《行业类别设定打印内容一览表》.
(二)开票内容打印于票面镂空处.设定如下基本打印要素:\"付款方\"、\"收款方\"、\"项目\"、\"金额(小写)\"、\"金额(大写)\"、\"开票人\"、\"收款方(盖章)\"、\"开票日期\"等.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用票单位要储存上述发票数据,待条件具备时税务机关要求用票单位把开票数据上传到指定的发票数据库,以供数据的查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