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农业企业哪些收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政策文号分别是哪一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农业生产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机、农药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一、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花、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3)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4)牲蓄、家禽的饲养;
(5)林产品的采集;(6)中药材的种植;
(7)远洋捕捞;
(8)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洋养殖、内陆养殖。
3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规定范围内的以上“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的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