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们是一家工业企业,用电量较大,电力部门和我们签有协议,在夏季用电特别紧张的情况下,会要求我单位临时停产以保证居民用电(一般不会有此类情况),并给我单位相应的补偿。电力部门问我们公司能否就此类补偿款对其开具发票。
我需要咨询的是:假设收到补偿,我单位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我个人的理解是该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需要开票,不知道是否正确。
也和电力部门沟通,他们也向上级反映一下。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个人理解此项补偿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可以向对方开具收据。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