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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2022-07-27 16:02:1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的股东是自然人,认缴注册资本金500万,股权占比100%,现需要将公司股权100%转让给另一个自然人,公司未分配利润约300万。这种情况下,在办理股权转让前,是不是需要先开个税证明?个税是怎么交的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转让的价格扣除股权成本及相关的税费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对方没有实际出资,那么股权成本为0,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具体的操作看一下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一般采用第一种方法来确定。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每股净份额肯定会涉及到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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