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宿舍楼的增值税与所得税事宜

2022-08-08 16:17:2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自建宿舍楼三幢,其中一幢楼下为办公室,楼上为员工宿舍,另一幢楼下为食堂,楼上为员工宿舍。还有一幢楼下对外出租给超市,楼上为员工宿舍,请问我这三幢宿舍建造时的进项税都可以抵扣吗?还是部分可以抵扣,请说明是那几幢可以抵扣,依据是什么?折旧是否可以全部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三幢宿舍建造时的进项税都可以抵扣。涉及职工福利的折旧应在限额内扣除,职工福利的扣除限额是工资总额的1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