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A公司为我们公司境外关联方企业,但不是母公司,A公司要在国内开展业务,需要雇佣1个员工,我公司需要代为支付这个人员的所有费用例如工资,保险,公积金,差旅费等等,定期需要向境外A公司收回这些费用,请问此业务如何操作,是直接收代垫款还是要开具形式发票缴纳税款,此项业务涉及何种税费,有何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如果贵公司只是代垫上述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境外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时再冲回其他应收款即可。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