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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用能企业会计和税务处理
2022-08-30 08:50:16
提出如下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期满用能企业无偿接收资产,会计处理如果根据国办发(2010)25号第三条(三)接受捐赠,按公允价值计营业外收入,那么财税(2010)110号文件第二(二)中规定用能企业接受资产计税基础按折旧摊销期满进行税务处理,会计虽然要求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税务计税基础为0,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但是税务计税基础为0,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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