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同时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增值税优惠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认定登记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认定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合同各方当事人为境内的,签订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由受托方进行认定登记,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可作为委托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资料留存备查。 境内企业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应由委托方进行认定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 上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且未享受过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可申请技术合同项目资助。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上年度与技术交易双方(至少一方是深圳单位)共同签订三方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后,且合同中载有服务的相应条款,可申请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