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教一下土地增值税问题:我公司是一集团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瑞泰化工公司和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3月,瑞泰化工公司以资产划拨方式将部分土地和房产划拨给中丹化工技术公司,房产土地证上所有人为瑞泰化工公司,划拨后进行了不动产权证变更,当初免征了契税,请问,瑞泰化工公司土地增值税能免征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因此 ,如您们双方属于改制重组中的范围,且双方均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转让方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