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产品销往美国,需要首先取得美国EPA (美国环保署)的注册备案,注册备案由IIAHC 氰尿酸盐产品委员会协助完成,IIAHC需要向EPA提供产品的各项技术数据,这些数据是由IIAHC产品检测取得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取得,因此我们加入了 IIAHC协会。 会员费用基本上用于:IIAHC美国总部行政支出;产品实验室费用;数据购买费用等。数据只用于提供给EPA,此业务是否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支付境外会员费,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中国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因此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