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农产品核定扣除、所得税税前列支问题

2022-09-30 14:31:04
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盘盈的毛茶(若量较大)加工13%的精制茶,能享受农产品(毛茶)的核定扣除吗?此毛茶的材料成本能税前列支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我省精制茶加工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等有关规定抵扣。

  (二)精制茶加工业所属行业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精制茶加工”(代码:C1530)执行。未按该行业登记但实际从事精制茶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属于试点范围。

  国家相关部门如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毛茶(若量较大)加工13%的精制茶,能享受农产品(毛茶)的核定扣除,此毛茶的材料成本能税前列支。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