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福利政策,对员工及直系家属等以拿票报销的形式给予医疗补助,则上述福利是否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 号)等相关规定,也未明
确支付医疗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网上看到有相关案例,税务机关判定要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如经工会报销医疗补助,是
否不涉及个税?如果从单位行政费用走,员工及直系家属,是否都应补提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公司的医疗补助是超出医疗保险以外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税法对此没有免个人所得税规定,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直系家属的所得需要并入员工的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因为此所得属于因员工任职受雇的其他所得。经工会报销的也属于员工任职受雇所得,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