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A公司与B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B公司汇4000万元,我公司计入其他应付款-B公司,投资C公司,财务计入借方: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明细核算:其中本公司6000万元,代持C公司40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000万元,这样其他应付款-B公司余额仍有4000万元,代持协议规定按公司法共负盈亏的,我A公司这样入账是不是同时虚增资产和负债,我理解应冲销其他应付款-B公司余额4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只保留本公司投资6000万元,代持的4000万元备查登记可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可以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下设“代管长期股权投资”二级会计科目。因为贵公司确认资产的同时也确认了负债,不能简单的认为虚增了资产。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