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现在新注册的公司,有部分老公司的员工因为产能下降空闲被派过来到新公司车间生产,然后这部分员工社保在还老公司,也算是临时用工的,老板可能觉得都是自己的公司,临时调度一下吧。
但是这部分员工的用工性质,工资发放,以及个税申报的问题就捋不清了,昨天上课时老师说作为劳务外包,和老公司签一个受托管理该批员工,考勤和工资单也可以新公司做,但是落款和签章必须是老公司。
那么我的新问题是工资归哪个公司发放,如果是新公司发放的话,账务处理是劳务费支出?个税申报也要代扣代缴劳务费所得?那样的话个税就比工资薪酬的个税高出很多吧?如果是老公司发放,是不是新公司再支付老公司劳务费,老公司开出劳务费发票给新公司入人力成本,老公司仍然后做职工薪酬的个税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在新公司按工资薪金发放,在新公司申报个税,老公司个税按0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