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公司跟上海一家公司合作,准 备在厦共同投资一家子公司,而子公司需要从上海聘请一些技术人员,但这些技术人员要求社保缴交在上海,如果这些技术人员工资在子公司发放,社保由上海的母公司缴交,母公司再按缴交的部份开具发票给子公司向其收款,这样是否可以,这个员工是否属于子公司员工,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可以由母公司代交,母公司代交纳的社保可以做为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进行帐务处理,社保费用可以在子公司税前扣除。母公司则不能将此款项在税前扣除。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