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有一控股67%的子公司,年末预计实现利润100万元左右,请问老师,他不进行分配,作为母公司按他取得的净利润做投资收益,可以吗?母公司想要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怎么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3、持股比例不同。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应该用权益法;二、同:1、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抵消方式是一致的。2、股利分配相同在股票取得了利润后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3、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成本法-权益法。
母公司不能按他取得的净利润做投资收益的。
母公司想要取得投资收益只有子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