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甲公司100万注册资本,公司经营亏损状态,甲公司原股东AB,0价股权转让给CD,CD为新股东,C实缴50万,D实缴80万超出30万是计入资本公积吗?如计入资本公积,后期资本公积转增到D的股份实收资本增加,请问甲公司转资本到D个人增股份,公司和个人D需要交什么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公司不涉税税费。2、个人部分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指南》(2006)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属于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应计入资本公积。因此,新投资者新投资的成本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所占份额的投资属于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企业用该资本公积增资,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增资部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文件规定 (一)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符合财税[2015]11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