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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怎么约定最好?

2023-01-16 11:06:45
提出如下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按这条政策,我们签定了服务合同,合同里的收费标准为“服务费用按服务方的实际成本加计5%收取,不能明确区分受益对象的部分按被服务方的附加价值比例负担;具体金额以实际服务方与被服务方确认的《服务收费计算单》为准。”问:按这样的收费标准签定的合同,会不会被税局调增所得税,不让这些咨询费在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贵公司在签订上述业务合同时应从以上角度考虑业务签订的内容,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税务机关可能要求企业提供要应的材料,或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处理。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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