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团餐业务加计扣除可以按生活服务业10%加计扣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团餐业务加计扣除可以按生活服务业10%加计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七)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