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主要收入为出租铺面取得的租金收入,在2022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内部有文件可以给予租户减免租金,但是在2022年减免租金流程未走完内部审批流程,于是在2022年正常计提收入及申报税款。在2023年2月减免租金审批流程走完,要如何在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免收租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结合上述政策文件,提醒大家注意,如果双方在初始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免租期,针对疫情期间的免租事宜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对于双方已就免租条款签订补充合同的,不论是个人房东还是单位房东,在免租期间都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在2023年2月减免租金审批流程走完,可以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