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是一家物业公司,想咨询关于不动产取得时间方面的问题:
1、2016年36#文关于公司取得2016年4月以前的不动产按5%简易征收增值税
2、物业公司涉及的不动产租赁业务有:电梯广告费、停车场租赁费
3、关于取得2016年4月1日前的不动产一说,如何针对物业公司界定,因为这些不动产产权是业主了,公司应该以什么时间作为取得时间:不动产取得验收时间;不动产首次移交时间、还是仅以我司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正常情况下是先签合同再移交,个人理解以不动产移交时间做为取得时间比较合理。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