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偶然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使得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能否不转为一般纳税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第三条、财税[2018]33号第一条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超过 500 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由于公司偶然发生的是贷款服务,因此取得的利息收入仍需要并入到年应税销售额当中。因此,因偶然发生的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导致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当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