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该公司参股投资设立一家B公司(贸易型有限公司)。2021年,B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A公司收到B公司分回的利润分红80万元,然后A公司又将80万元汇入B公司账户,作为投入资本。
请问:A公司的投资者个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A公司收到投资分红后依然是亏损,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个人投资收益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二十。在生活中,个人投资收益一般表现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税法的规定,这一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所得,是没有任何扣除的。在纳税之前,你需要到相关的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这个税收是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以上规定进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