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因资金紧张,向职工集资,年利息8%,单位给承担个税,现在问题1:设会计科目是其他应付款——职工集资,行不?不知道现在集资违规不?2:怎样才能合理避一下税?比如发放一部分到工资行不行?3:因为单位给承担个税,怎样进行账务处理?4:是不是单位要与每个集资的人签订借款合同?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单位要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利息税前扣除要有发票,而且利息收入您公司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您公司承担个人所得税,也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您公司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在税前扣除,正常借员工款周转没有问题,前提您公司按上面说的操作即按规定缴纳税费,是没有风险的。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需要计入营业外支出中。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