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上级公司与集团公司总部签定了“共享服务中心服务协议”,我司做为子公司在其服务成员清单内,共享服务中心提供会计核算、财务服务等服务,请问,该合同,我司是否需缴纳印花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服务类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服务类合同作为以服务作为标的的合同,印花税缴纳标准为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服务类合同由接受服务的一方支付相应对价,印花税应当由订立合同的一方来缴纳。
法律依据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