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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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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问题
2023-04-12 13:04:45
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集团公司一般纳税人,在另一县设立了分公司,分公司也独立核算。开业前对分公司新招录工人在集团公司以工代训。大约需三个月时间。集团公司付给分公司一定的劳务报酬,这样做有风险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签订一份用工协议,分公司的人员为总公司提供服务,总公司向分公司支付人员工资即可。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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