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玻璃瓶的企业,2022年新建一台新窑炉,总价2672万元,由耐火砖砌成的。请问,在202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享受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新固定资产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该项优惠并未限定行业,所有行业皆可享受。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扣除”,也可以选择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01.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2.固定资产范围包括哪些?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企业所得税将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建筑物;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
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是指设备、器具,而本优惠政策所称机器、设备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03.固定资产“新”在哪里?
“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新固定资产和旧固定资产在内。也就是在优惠期内,购买的不论是新固定资产,还是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取得方式不同,购买时点的确定也有所差别。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购置设备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原则上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时间为准。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