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土地复垦基金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所得税前列支所得税前列支

2023-05-18 16:52:55
提出如下问题:
转入专户用于后期复垦和环境治理的基金款项,因为暂时只是存入专户,公司还没有到复垦阶段,存入的基金款项是否可以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备注:专户的款以后不改变用途,只是暂时存到专户里面,因为暂时不复垦,后期需要复垦治理时专款专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为了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现绿色发展,国家出台政策要求矿山开采类企业每月从经营收中预提一部分费用,形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按规定比例计提,计入生产成本,在所得税前列支,设立专户储存,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工作。

可以参考以上规定处理,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