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研发过程中的废品、残次品销售收入是否冲减当年的研发支出,如果当年研发费100万,废品收入20万,利润表期间费用研发支出是不是100万,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数100-20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利润表期间费用研发支出是100万,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数100-20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七、其他事项
(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