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印花税

2023-06-05 09:41:09
提出如下问题:
合同结算金额与实际结算差异大时,能按实际结算金额为计税依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可见,印花税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履行完税手续,按照合同所记载金额缴纳印花税。

  如果企业属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签订合同时并未缴纳印花税,那么可以在结算时添加一个补充协议,将合同所载金额改为实际结算金额,则可以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缴纳印花税。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