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假设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销售达到一定数量给予奖励的条款,主要分两种形式:1、一定数量的货物赠送客户,这些按规定是要按市价折算缴纳增值税吧,所得税方面是否也需要。2、部分人还提出可以部分产品不入库,不走账,直接发给客户,但这种方式拉高了销售的价格,不利于对销售业务人员的考核,也存在税务风险。3、按返点计算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这种方式最规范,是需要在当年开出红字发票吧。请老师给详细分析一下,前两种方式的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按返点计算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这种方式最规范,是需要在当年开出红字发票
客户达成销售给的返点账务处理: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如果商品还没有出售:
借:库存现金借方蓝字,
借:库存商品借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蓝字,
如果商品已经出售:
借:库存现金借方蓝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借方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