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一家嘉峪关市的商贸企业,①我们的金昌分公司在税务检查中要求做进项税转出,免税商品销售对应的水电暖租等费用的进项转出;②我们有一部分22年的预收款要求确认收入,但不让抵扣进项;客户想咨询下具体的税法政策,有没有好的处理办法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免税商品销售对应的水电暖租等费用的进项需要转出
企业水电费如果是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比如员工宿舍、食堂用水电,就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预收款要求确认收入,但不让抵扣进项,具体需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