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公司通过个人介绍向境外销售产品一批,需要支付给个人销售佣金,销售佣金的比例是销售额的20%,所得税前是否能全额扣除,依据的法条是哪个。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财税[2009]29号)文件的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